
为提高患阿尔兹海默症、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老人的生存质量,维护人的生命、健康、尊严,不断满足这些特殊人群的人道需求,武汉市红十字会在全市部分街道社区开展“关爱失智老人”助老项目。
一、项目内容
为社区重度失智困难老人提供护理用品配送服务;为患者家属及看护人员开展老年介护相关知识培训;组织志愿者为患者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服务。每人每月使用一箱生活护理用品(含尿片70片,尿裤20条,护理垫10片)
二、服务对象申请条件
患者本人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或患者本人(和夫妻双方)月平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
三、服务对象申请程序
1、符合服务条件且愿意接受服务的失智老人,可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应附医院疾病诊断意见复印件),并由患者监护人(亲属)填写《申请表》。
2、社区(村)收到监护人(亲属)服务申请后,应上门核实后填写《审批表》报区红十字会。
四、服务对象审批程序
1、项目申请的审核、汇总按申请时间排序。
2、区红十字会根据项目要求,提出服务对象人选,并向市红十字会提交申报材料。
3、申报材料经市红十字会审批同意后确定服务对象。
五、服务终止条件和程序
1、终止条件:
(1)患者或配偶收入增加,超出申请条件;
(2)患者很少使用或未合理使用发送的护理用品;
(3)其他不宜继续提供服务的情况。
2、 终止程序:
(1)患者监护人或志愿者填写《终止单》送交所属社区(村)。
(2)社区(村)须在接到终止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终止服务,并报区红十字会;区红十字会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报市红十字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