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下午,市红十字会召开九月份第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
会议组织集体学习研讨,学习研讨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主要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会议精神,《关于转发<关于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
二是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领会军民融合发展相关理论。
三是中央办公厅、省市委办公厅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主要有《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5〕52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办发〔2015〕63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
四是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发〔2019〕27号)文件精神。
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六是《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开展向张富清同志学习的通知>的通知》(武组文〔2019〕3号)文件精神。
七是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迎大庆、保军运”平安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办文〔2019〕74号)文件精神。
八是市委组织部《关于妥善处理两个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科学性、实践性,为我会的依法治会、意识形态、宣传工作、公务员管理等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机关各部室、中心要扎实落实,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会上,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陈耘传达学习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湖北省红十字会下发的《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传达提纲》文件精神。
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陈耘强调,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吹响了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新号角,开启了新征程,全会上下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十一大”精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五年规划纲要,科学谋划我会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我市红十字会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