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
是我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你造吗?
等等
国家安全?
听着好像离我们有点遥远哎
是不是军事安全、间谍什么的?
这好像和我们关系不大啊
NO!NO!NO!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保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你知道吗?
其实
中国在不少外国人看来
已经是世界上最安全国家之一了
居安思危,知危图安
对于国家安全
你了解多少呢?
别急别急
博爱君今天就给大家讲讲
国家安全的那些事儿~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由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国家
有了国才有家
在了解了国家安全后
那么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义务?
我们普通人要如何保卫国家呢?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义务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 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协助。
公民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5)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6)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7)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8)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任何组织和个人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
均可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
“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哦!
最后,博爱君想说的是
维护国家安全
也需要你的一份力量哦!
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并成为公众习惯
应是全社会的期待
上一条:这份网络安全意识书请查收 下一条:“义卖、折纸、画团扇...”不同的方法,同一份“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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