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应急救护 >> 培训课程介绍 >> 正文

培训课程介绍

时间:2023/03/23

 

红十字救护员(初级)培训课程相关要求

(试行)

一、培训流程


 

二、考核与证书

(一)考核

 1.学员考勤考核、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合格后,可取得红十字救护员(初级)证书(以下简称“培训证书”)。

 2.学员有缺勤时不能取得培训证书。

 3.理论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包括10道判断题和10道单选题,考核时间20分钟,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不能取得培训证书。

 4.实操考核包括创伤救护(外出血的止血与包扎)与成人心肺复苏操作(含AED使用)两个部分。不合格的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不能取得培训证书。

(二)红十字救护员(初级)证书

 1.红十字会护员(初级)证书采用统一式样,由组织培训的红十字会统一印制(附件7)。

 2.证书编码  

 证书编码一共21位,1~6位为培训红十字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可在国家民政部网站查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编码为660000,7~8位为培训年份代码,9~12位为证书持有者出生年份,13位为证书持有者性别代码(1为男性,2为女性),14~15位为证书类别编码“31”,后6位为证书的流水号码。  

 

红十字救护员(初级)课程教学大纲

一、培训目标

使学员掌握现场应急救护程序,掌握止血和包扎的方法,熟悉骨折固定的方法,掌握心肺复苏操作技术及AED的使用,熟悉气道异物梗阻的现场处理,以培养学员具备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培训方法

课堂讲授、操作示范与实操练习等。

三、培训学时

8学时(每学时45分钟),共计1天。

四、内容及时间分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