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动态资讯 >> 正文

武汉市红十字会关于新冠肺炎防控社会捐赠款使用明细的公告(第八号)

时间:2020/02/18

 

 

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第4号通告,现将武汉市红十字会使用社会捐赠款第八批5,213.25万元使用明细集中公示如下:

 

1、根据捐赠人意愿定向使用社会捐赠款113.25万元:

 

拨付单位(定向捐赠)

拨付额(万元)

武汉市保安行业协会

12.00

武汉市汉口医院

0.38

武汉雷神山医院

1.85

武汉市中心医院

1.92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

1.25

武汉市金银潭医院

11.10

武汉市中心医院

8.35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2.42

武汉市金银潭医院

1.69

武汉雷神山医院

11.92

武汉雷神山医院

6.22

武汉市中心医院

5.28

武汉市第三医院

0.35

武汉市中心医院

0.10

武汉市肺科医院(武汉市结核病防治所)

1.00

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协和江南医院)

0.86

武汉雷神山医院

0.50

武汉雷神山医院

0.09

武汉市中心医院

11.43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34.54

 

2、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武汉市红十字会社会捐赠款5,100万元:

 

拨付单位

拨付额(万元)

武汉市新洲区殡仪馆

75.00

武汉市青山殡仪馆

316.00

武汉市汉口殡仪馆

677.00

武汉市武昌殡仪馆

513.00

武汉市江夏区殡仪馆

27.00

武汉市蔡甸区殡葬管理所

471.00

武汉市黄陂区殡仪馆

21.00

武汉市江岸区慈善会(用于武汉仪表电子学院隔离点)

3,000.00

 

武汉市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透明使用社会捐赠款,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武汉市红十字会

2020218

 

上一条: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捐赠物资公示(2月17日) 下一条:武汉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物资公示第26期—2(2月17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