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米长的爱心汇款
作者/陈世冰
李明强是枣庄供电公司市中客户服务中心抢修中心一名普通的农电工。自1995年起,他每月从微薄的工资中拿出100元,以“莫言”之名帮助贫困家庭。为了方便保存,他把20年来保留的汇款收据排列粘贴在一起,如今形成了一张12米长的爱心“汇款单”。
1995年9月29日,滕州市界河镇中西曹村年仅28岁的农民张广中,为抢救落水者而英勇献身,被民政部门追认为“革命烈士”。张广中牺牲后,留下了一个特殊的四口之家:90岁的奶奶、65岁的父亲、4岁的女儿张琳琳和一个18岁在部队当兵的弟弟。而他的妻子早在女儿出生仅四个月时,嫌其家境贫寒而离家出走。
当时,工作仅一年多的李明强在报纸上看到张广中的事迹后,被他的英雄壮举深深打动。下班回家,征得妻子同意后,决定每月拿出100元资助张广中的女儿。当时,李明强月工资只有260元。
第二天,按新闻报道上的地址,李明强把200元资助款汇给了滕州市界河镇政府办公室,请工作人员把钱转给张家。此后每个月,李明强按时寄给张家100元。从张琳琳4岁,一直到她16岁,整整十二年,每月100元,从未间断。
2007年8月的一天,李明强在电视上看到邻县村民齐文山遇车祸致残,妻子在车祸中身亡,留下两个年幼的女儿。李明强无比心酸,当即决定每月为其捐助100元。如今,齐文山的女儿学习成绩优异,经常给李明强写信,向他汇报学习、生活情况。
从此,默默资助他人成了李明强的习惯。20年来,他的爱心善款温暖了很多人。四川雅安地震时,他捐出了1000元;去年,他拿出年终奖金,为当地敬老院的孤寡老人买了一台电视机;临沂一位民警的儿子身患白血病,他捐助了1000元;同事的儿子身患重病,他捐助了500元……
作为一名平凡的农电工,李明强助人为乐,把“勿以善小而不为”当成座右铭。12米长的汇款单,不仅满载着他沉甸甸的爱心,更彰显了他令人敬佩的奉献精神。
—完—
作 者:陈世冰
主 播:杨晓冰
出品方: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报刊社
武汉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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