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轻骑兵”医疗救助项目申请表
一、救助对象
《武昌“轻骑兵”医疗救助项目》救助对象仅限于武昌区辖区内骑乘电动车从事快递和外卖传送工作,且自愿到武汉市第七医院就诊的所有从业人员。
(一)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需要住院治疗的;
(二)在工作途中导致的外伤等意外伤害需门诊或住院治疗的。
二、救助条件
(一)工作单位为武昌辖区内的快递及外卖公司;
(二)在武汉市第七医院接受治疗;
(三)申请人家庭承担患者治疗费用困难,且在武汉市无商品住房、还建房,或虽拥有商品住房、还建房但面积不超过140平米;
(四)同意接受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以及网上公示家庭及患者相关信息。
三、申请人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一)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武昌区辖区内的外卖及快递公司的工作证明;
(三)申请人住房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武汉住保房管办事服务”小程序一个人房产信息查询一下载查询单打印);
(四)武汉市第七医院的诊疗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需要盖章)。
四、申请程序
(一)完整填写《武昌“轻骑兵”医疗救助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领取《申请表》:
1.通过武汉市红十字会官网中武昌区红十字会子网站的“表单下载”版块下载;
2.到武汉市第七医院(一号楼门诊服务台)现场领取。
(二)递交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整、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后,申请人到设立在武汉市第七医院的武昌区“轻骑兵”医疗救助项目办公室(一号楼门诊服务台)递交申请材料,办理申请救助手续。
五、审核程序
(一)由武昌“轻骑兵”医疗救助项目办公室(门诊部)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初步审核,报区红十字会;
(二)区红十字会成立由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的评审监督委员会,每次从评审监督委员会名单中随机抽取3-4名评审监督员与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组成5人评审小组,根据申请情况定期集中对申请救助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核;
(三)审核通过的拟救助对象相关信息在武汉市第七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
(四)公示之后无异议的申请对象即为武昌“轻骑兵”医疗救助项目医疗救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