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捐赠公示 >> 正文

武汉市红十字会关于新冠肺炎防控社会捐赠款使用明细的公告(第43号)

时间:2020/04/16

 

 

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号通告,现将武汉市红十字会社会捐赠款第43590.99万元使用明细公示如下:

 

1根据捐赠人意愿定向使用社会捐赠款222.99万元。

 

拨付单位(定向捐赠)

拨付额(万元)

武汉市优抚医院

1.10

0.01

武汉市第三医院

200.00

武汉火神山医院

0.10

0.50

20.69

随州市红十字会

0.53

湖北省肿瘤医院(湖北省肿瘤研究所)

0.06

 

2、由市新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武汉市红十字会社会捐赠款368万元:

 

拨付单位

拨付额(万元)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104.00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购置医用物资,医疗设备)

187.00

湖北省肿瘤医院(湖北省肿瘤研究所)

77.00

 

武汉市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透明使用社会捐赠款,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武汉市红十字会

2020416

 

上一条:武汉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资金公示第83期—1(4月15日) 下一条:武汉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资金公示第82期(4月14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