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武汉市红十字会及各区红十字会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重大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4月26日,武汉市红十字救援队与中国红十字(湖北)供水救援队在东西湖区辛安渡举行联合应急救援演练。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与各区红十字会三十五名骨干成员参加此次...
查看更多一、持有本市户籍的特困家庭和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救助
(一)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的。
(二)因身患重病而造成家庭重大变故,急需资金救急的。
(三)“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 抚养义务人没有赡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及孤儿,家庭生活境况不佳的。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救助对象,先向区红十字会提出救助申请,并附上贫困家庭证明材料、病历、 治病费用收据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区红十字会发给“武汉市红十字会救助申请表”,由申请救助对象据实填写后, 交区红十字会备案;
(三)区红十字会调查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市红十字会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