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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仁济之爱基金项目

时间:2023/06/13

 

红十字仁济之爱基金项目

为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和改善困难患者的生命与健康,2015年6月,武汉市红十字会和武汉市中心医院共同发起成立专项红十字冠名基金“红十字仁济之爱基金”,重点救助湖北户籍且在武汉市中心医院住院就诊的部分困难患者。‍

一、救助对象

湖北省户籍在武汉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的患者,且满足以下条件:

1.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认定的社会救助对象(符合其中1条即可)——①城乡特困人员、孤儿;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③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④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因病致贫)。

2.其他经核实确有经济困难的人员。

3.接受个人及家庭相关信息网上公示。

二、救助范围及标准

1.0-14岁患先天性听力障碍、需人工耳蜗植入的患儿,一次性救助10000元;

2.0-14岁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狭窄)接受手术治疗的患儿,一次性救助5000元;

3.0-14岁的白血病患儿,一次性救助30000元;

4.妇女两癌(乳癌、宫颈癌)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一次性救助3000元;

5.65岁以上需要人工晶体植入的白内障患者,一次性救助1000元;

6.恶性肿瘤(妇女两癌除外)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一次性救助3000元;

7.20-70岁心脏瓣膜病接受瓣膜置换或成形手术的患者,一次性救助10000元;其他年龄段心脏瓣膜病接受瓣膜置换或成形手术的患者,一次性救助5000元;

8.20-70岁主动脉夹层和主动脉动脉瘤接受大血管手术的患者,一次性救助10000元;其他年龄段主动脉夹层和主动脉动脉瘤接受大血管手术的患者,一次性救助5000元;

9.20-70岁冠心病行冠状动脉搭桥手术患者,一次性救助10000元;

10.主动脉病变,接受经皮主动脉瓣置换术的患者一次性救助50000元;

11.恶性血液肿瘤,接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患者,一次性救助不超过10000元。

三、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完整填写《〈仁济之爱基金〉救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按申请表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领取《申请表》:

①武汉市中心医院就诊病区护士站帮助打印领取;

②武汉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下载。

2.申请人为已认定的社会救助对象,《申请表》免除社区审核,其他申请人持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到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审核并附审核意见。

3.《申请表》及相关申请资料由申请人所在病区医护人员递交至武汉市中心医院《仁济之爱基金》办公室初审,交武汉市红十字会组织评审及公示后确认受助资格,并办理后续救助手续。

四、申请资料清单

1.完整填写的《申请表》原件;

2.基础身份证明:患者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3.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低保、低收入证,残疾证等官方证件;

②无上述证件的,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街道(乡镇)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需注明家庭人口、主要收入来源、身份证号等内容);

4.医疗相关材料:医院出具的正式医疗诊断书(需明确病种、病情程度)。

五、审核流程

1.《仁济之爱基金》办公室在收到申请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填写初审意见送市红十字会;

2.市红十字会会同社会监督评审员组成评审小组,组织集中审核;

3.拟救助对象相关信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示3个日历日,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确认为最终救助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将会被取消救助资格:

①申请人不接受家庭和患者相关信息网上公示;

②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隐瞒家庭收入、房产、享受医保情况等与救助条件密切相关的信息。

 

 

六、救助金的发放和使用

武汉市红十字会将救助金拨付至武汉市中心医院,并书面通知市中心医院和申请人,由医院方协助申请人办理冲抵住院医疗费用相关事宜。

救助金只能用于冲抵由患者个人自费承担的医疗费用,不得套取现金。申请人在完成手术出院后、转往其他医院治疗,或死亡的情况下,未使用完的救助金将返还专项基金账户,用于其他患者的救助。

七、项目监督

武汉市红十字会将全程向社会公开救助活动的全过程及其相关信息(救助对象信息、社会捐赠资金信息、救助资格审核信息等),接受社会监督和质询。市民还可以登录武汉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随时查询。

八、捐款方式

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捐款:

1.可以到市红十字会现场捐赠;

2.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捐赠;

3.可以通过邮局汇款的方式捐赠;

4.机关、企事业单位捐赠,武汉市红十字会可以上门办理捐赠手续。

捐款信息:

开户行: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

户名:武汉市红十字会

账号:575578159845

捐赠热线(工作时间):027-82210181

本基金项目的最终解释权为武汉市红十字会和武汉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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