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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红十字运动文化传承与法治建设

时间:2023/12/22

今年是国际红十字运动诞生160周年,明年将迎来中国红十字会成立120周年。今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30周年,明年又将迎来第一部《日内瓦公约》签署160周年。在这个特殊节点,对红十字运动文化传承与法治建设等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应当成为红十字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国际红十字运动是一项伟大的人道主义运动,契合了人类以人为本的共同价值追求。亨利·杜南倡导的国际红十字运动,以其内在与外化的对人类苦难关切、同情并及时施以援手的人道理念、精神力量和积极有效行动,回应了世界不同文化亘古以来保护人的生命、崇尚人的尊严的共同诉求。红十字文化的人道精神内核,因其超越国界、种族、信仰的共同价值追求,在历史长河中焕发出旺盛生命力,在时代潮流中洋溢着蓬勃生机。‍

同时,国际红十字运动也是一项受到国际人道法和众多国家国内法保护的世界性人道主义运动,符合全球治理的价值追求。国际人道法以“保护”为核心,明确禁止行为,反对暴力屠戮,约定战争法则,规范国际关系,参与国际治理体系建设,为加强全球法治关系建设作出了伟大的贡献,散发出独特永久的魅力。

弘扬人道,深入传承红十字文化

红十字文化的精神内核是人道,蕴含着朴素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主旨演讲,引用“杜南之问”——“能否成立人道主义组织”“能否制定人道主义公约”,生动阐述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理念,深刻回答了“人类社会何去何从”这个根本性问题。可以说,红十字文化的深远影响力,正是源于它对生命的深切关爱与同情,源于它包容进步的独特禀赋,源于它无可比拟的强大张力。

首先,红十字文化的人道精神内核深度契合全人类共同价值。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斯波利亚里茨时指出,“人道主义是能够凝聚不同文明的最大共识”。红十字文化的人道精神植根于不同国家、民族、种族的文化,在瑞士日内瓦红十字与红新月博物馆的展厅中,有6个以数字化方式呈现的展板,主要内容包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俘虏是你的兄弟,真主保佑才落入你的手中”等代表世界不同文化的箴言,辉耀着人道主义的璀璨光芒。

其次,红十字运动标志的演化有力折射出红十字文化的包容性。国际红十字运动是一项包容并蓄的运动,满足了多元文化需求、凝聚了最广泛的力量。从红十字到红十字与红新月,再到红十字、红新月、红水晶,红十字运动法定标志的发展演进,生动诠释了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包容并蓄。在对待红十字运动标志这个问题上,红十字人以务实灵活的态度,在坚持红十字运动标志严肃性的前提下,注重包容性,接纳标志的多样性;在坚持红十字运动统一性的前提下,尊重差异性,追求运动的普遍性。正因为如此,国际红十字运动才实现了“把各种人聚集到自己的旗帜下”的愿景。

第三,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的演变深刻见证着红十字文化的进步性。国际红十字运动是一项创新发展的运动,始终站在时代前沿。一部国际红十字运动发展史,就是亨利·杜南及其后继者不断根据时代、实践、认识发展而发展的历史,是不断主动作出适应性调整的历史,是不断创造性地修正、完善运动原则的历史。国际红十字运动原则历经几代红十字人多次修订,直至1965年确立现行七项基本原则,正是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生动写照。

第四,国际红十字运动的蓬勃发展生动诠释了红十字文化的强大张力。160年来,日内瓦公约缔约国从12个国家逐步发展到197个国家;从首个国家红会在1863年艰难成立到如今全世界拥有192个国家红会,红十字运动的外部支撑和内部成员这两支力量的不断壮大,究其原因无疑是得益于人道精神及其价值理念深深触动人心,得益于红十字运动文化深刻引领文明进步。

在推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为更广泛地弘扬人道,深入传承红十字文化,红十字人可以尝试从四个维度着力:一是聚焦涵养文化底蕴,筑牢人道之基,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写好文化赓续这篇文章;二是聚焦培育文化理念,诠释人道之魂,宣传传播新型生命文化观,写好生命接力这篇文章;三是聚焦坚定文化自信,澎湃人道之力,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好新时代文明实践这篇文章;四是聚焦超越文化差异,高举人道之旗,牢固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写好对外合作交流这篇文章。

保护生命,着力推动红十字运动法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平、公正是地区国家的一致追求,我们要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160年来,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艰难而又执着地探索前行、砥砺进步,在人道领域实现了国际公约的各方共识,实现了国际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实现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有效衔接,为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维护国际秩序、促进和平进步,作出了令人瞩目和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

首先,四部日内瓦公约及其三个附加议定书的缔结是红十字运动法治建设的生动缩影。自1863年以来,日内瓦公约从一部发展到四部并形成三个附加议定书,期间不断修订、扩大和补充。它所致力保护的范围不断扩大,从陆地到海上,从平民到战俘,从国际性武装冲突到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它所涉及的内容有效延伸,从约束战争行为到容纳运动标志,“规制、禁止、保护”成为红十字运动法治建设的核心要义。

其次,国际人道法的逐步健全完善是红十字运动法治建设的直接成果。国际人道法作为国际法的一部分和战时法,以规制参与战争或武装冲突的部队的行为为己任,以保护生命为宗旨,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日内瓦体系和海牙体系,构建了关于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关于作战方法和作战手段等两大方面的诸多公约,构筑起了人道领域符合时代要求的当代法律框架体系。

第三,各国红会法的制定实施是红十字运动法治建设的深化发展。国际人道法的实施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首要目标,各国红会被寄予厚望促进其在本国的实施工作。为此,许多国家制定颁布了本国红会法律法规,极大促进了国际人道法的国内实施。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在内的各国红会法,遵循国际法则、恪守运动章程、结合本国实际,有效推动了红十字运动法治建设在不同国体政体、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的深入发展。

第四,各省(市、区)红十字会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实施是红十字运动法治建设的省域实践。红十字运动法治建设的生命力在于其实践性和适用性。国际红十字运动作为一项世界性的运动,覆盖面广、地区差异大,需要重点规范或明确的法律关系不尽相同。因此,推动红十字运动法治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红十字事业发展整体水平等重要因素。目前,即将提请审议的《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和各地已经颁布实施的红十字会地方性法规,正是红十字运动法治建设具体化、地域化、特色化的创新实践。

在推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为最大程度地保护生命,有效推动红十字运动法治建设,红十字人可以尝试从三个方面着眼:一是充分认识人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对人道主义的捍卫正经受多维考量,把保护生命作为红十字运动法治建设必须始终坚守的信念;二是充分认识社会形态和社会价值观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人道领域的法治体系和治理结构亟待重塑,把保护生命作为红十字运动法治建设必须始终高扬的旗帜;三是充分认识世界政治经济秩序和国际治理体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国际人道法面临诸如巴以冲突、俄乌冲突等武装冲突的严峻挑战,把保护生命作为红十字运动法治建设必须始终追求的价值。

(作者系浙江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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