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1

 

 

一、志愿服务队管理形式

(一)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实行集体决策管理,每次活动都要进行研究,形成活动方案后组织实施。

(二)志愿服务队组织结构:队长1人、副队长2人。

(三)志愿者加入红十字志愿服务队条件:

1.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人道、博爱、奉献”精神,自愿提供人道服务,不计报酬;

2.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未成年人须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参加红十字志愿者,必须接受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知识培训。

(四)每年服务总时数不少于60个小时。

二、志愿者培训制度

志愿者培训分为基础培训、专业培训。

(一)基础培训:让志愿者了解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及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意义和价值。

(二)专业培训:体现红十字志愿服务专业化、分领域特点的培训。

三、志愿服务策划制度

(一)按照志愿服务项目,有计划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由志愿服务队负责人根据志愿服务需求和实际情况,召集相关人员进行活动策划,制定出详细的活动方案,报市区红十字会志愿服务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策划活动应全面考虑活动的各个方面,策划书应主要包含下述条目:活动项目性质(服务、培训、会议、其他)、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参加人数、活动中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三)策划时应注意活动的合法性和参加活动志愿者的安全性,活动安排上要尽量地体现对队员的意愿和关爱。

四、志愿服务活动召集制度

(一)志愿服务队决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后,应遵循尽快的原则通知到要求参加的志愿者。通知时应讲清楚参加活动的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及相关要求等事项。

(二)每次活动都必须明确一名活动召集人,一般情况下活动召集人由服务队队长承担。因特殊原因队长无法召集队员,由副队长或队长指定活动召集人负责。

(三)能够参加活动的队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尽快回复能否参加活动,并予回复。对不回复和回复参加但未参加者,计入无故缺席活动予以考核。

(四)对于人数有限的活动,由召集人根据需求选择参加活动的队员,选择的原因如下:

1、机会均衡:尽量选择本年度内参加活动次数较少的队员;

2、让资深队员带新队员,共同努力,提高活动质量。

五、志愿服务活动签到考核制度

(一)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必须按时到达活动地点,精神饱满积极参加活动。

(二)到达活动地点后,本人亲自签到,填写签到表时字体工整,严禁代替他人签到。不是在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的队员,签到时必须在签到簿上注明时间;不是在规定的时间离开现场的队员,必须在签到簿上注明离开时间。

(三)参加活动的队员到达活动现场后,必须听从活动负责人的安排。如对活动安排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时,可以及时向活动现场负责人提出来,但在活动现场负责人未作出新的安排之前不得擅作主张。

六、志愿服务活动制度

(一)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分工有序开展,做到各司其职。

(二)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服务活动中要确保队员和服务对象的安全。

(二)志愿者参加活动,必须服从指挥,文明用语,热情大方,树立志愿者良好形象。

(三)每次活动结束后,要清理现场抛弃物,保护环境卫生。

(四)活动负责人在参加活动的队员志愿者证上做好服务记录,包括:服务活动名称、日期、服务时数等。

(五)活动结束后,将《武汉市红十字志愿者工作记录》、书面活动总结、活动照片等,上报市区红十字会志愿服务办公室。

七、志愿服务活动总结制度

(一)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召开活动总结会,讨论分析活动中的不足经验,充分听取并记录每个队员提出改进的意见,以后不断提高活动质量。

(二)活动总结必须包含以下几个要素: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现场负责人、活动内容、活动效果(会议通过的决议)。

八、注意事项

(一)队员在报名明确参加活动后,不得无故缺席,确有原因不能及时到场参加的,应及时与活动负责人联系请假。

(二)活动需要用的队旗、宣传资料等相关资料,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归还保管人。

(三)队员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要随身携带志愿者证、佩戴服务卡和统一着装(红十字志愿者服装)。每个队员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切实维护红十字会声誉和志愿服务队志愿者的整体形象。

(四)活动往返途中及活动中队员应注意人身安全,不做危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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