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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红十字会关于新冠肺炎防控社会捐赠款使用明细的公告(第12号)

时间:2020/02/22

 

 

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第4号通告,现将武汉市红十字会使用社会捐赠款第124,906.08万元使用明细集中公示如下:

 

       1、根据捐赠人意愿定向使用社会捐赠款21.31万元:

 

拨付单位(定向捐赠)

拨付额(万元)

武汉市金银潭医院

2.24

3.31

0.05

武汉雷神山医院

5.66

0.60

0.05

武汉市第三医院

0.54

武汉市中心医院

5.51

1.28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0.07

2.00

 

       2、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武汉市红十字会社会捐赠款4884.77万元:

 

拨付单位

拨付额(万元)

武汉市东西湖区卫生健康局(定向东西湖区方舱医院)

2,884.77

武汉市江汉区卫生健康局(定向武汉商学院临时医院)

2,000.00

 

武汉市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透明使用社会捐赠款,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武汉市红十字会

2020222

 

 

上一条:武汉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资金公示第30期—1(2月21日) 下一条:武汉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物资公示第29期—2(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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