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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红十字会关于新冠肺炎防控社会捐赠款使用明细的公告(第11号)

时间:2020/02/21

 

 

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第4号通告,现将武汉市红十字会使用社会捐赠款第1118,168.87万元使用明细集中公示如下:

 

      1、根据捐赠人意愿定向使用社会捐赠款 10万元:

 

拨付单位(定向捐赠)

拨付额(万元)

湖北六七二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

10.00

 

      2、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武汉市红十字会社会捐赠款18,158.87万元:

 

拨付单位

拨付额(万元)

硚口慈善总会(定向江汉大学临时医院)

5,000.00

武汉市江夏区红十字会(定向江夏区方舱医院)

600.00

武汉市东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定向东湖风景区方舱医院)

400.00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红十字会(定向同济医院光谷院区)

6,100.00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红十字会(定向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方舱医院)

3,400.00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红十字会(定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方舱医院)

1,858.87

武汉市黄陂区慈善会(定向黄陂区方舱医院)

800.00

 

武汉市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透明使用社会捐赠款,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武汉市红十字会

20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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