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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红十字会关于新冠肺炎防控社会捐赠款使用明细的公告(第十号)

时间:2020/02/20

 

 

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第4号通告,现将武汉市红十字会使用社会捐赠款第十批2,315.88万元使用明细集中公示如下:

 

      1 、根据捐赠人意愿定向使用社会捐赠款115.88万元:

 

拨付单位(定向捐赠)

拨付额(万元)

武汉市第四医院

2.00

武汉市中心医院

2.98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33.00

33.00

湖北省人民医院

34.00

7.50

武汉雷神山医院

2.02

0.06

武汉市金银潭医院

1.17

0.05

黄冈市浠水县人民医院

0.10

 

       2、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武汉市红十字会社会捐赠款2,200万元:

 

拨付单位

拨付额(万元)

武汉市洪山区红十字会(定向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临时医院)

2200.00

 

武汉市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透明使用社会捐赠款,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武汉市红十字会

20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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