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红十字会基本情况及工作职能 |
基本情况:江夏区红十字会成立于1989年,2002年12月,江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明确区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地方性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30年以来,区红十字会作为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围绕“党政所需、群众所急、红会所能”,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聚焦“三救”“三献”主责主业,动员和凝聚人道资源,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广泛引导更多群众关心关注并积极参与红十字事业,建设更具凝聚力、影响力和公信力的红十字组织。 工作职能:宣传、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救援救灾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配合上级红十字会或协助政府实施赈灾救援,开展人道救助,依法募集物资和款项;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组建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开展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的培训,组建红十字救护队,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灾、防病知识;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发展红十字青少年会员,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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